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渡河路等道路排水管网及设施改造项目(一期)PE管道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苑华路北一路(东五路-东四路)、登州路(黄河路-运河路)、府前街(东一路-东二路)、广利河、新广蒲河、五干渠污、沂河路(利三沟-胶州路)、北一路(东三路-东一路)、北一路(东二路-兰州路)、华苑路(华山路-苏州路)。本次采购管材分为长管、短管原料、短管混料三类,管径覆盖DN400‑DN1200,设计工作压力等级分为1.0MPa、1.25MPa、1.6MPa,管材均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原料生产,需满足市政排水管网长期运行的抗沉降、抗腐蚀、环刚度指标要求。
1.2采购范围:
序号 | 采购名称 | 规格 | 单位 | 型号 | 不含税控制价上限(元) |
1 | PE管 | dn400PE管 | m | 1.0MPa | 555017.69 |
2 | PE管 | dn500PE管 | m | 1.0MPa | 147305.30 |
3 | PE管 | dn630PE管 | m | 1.0MPa | 622276.10 |
说明:
1.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上表控制价上限,否则按废标处理。
2.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倒水台班费、封堵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及风险包干费等,结算时不予调整。
1.3计划工期:自2026年7月25日至2026年8月15日。
1.4施工地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一路(东五路-东四路)、登州路(黄河路-运河路)、府前街(东一路-东二路)、沂河路(利三沟-胶州路)、北一路(东二路-兰州路)、华苑路(华山路-苏州路),(采购人指定地点)。
2.1执行标准
本项目高密度聚乙烯排污管材执行以下现行标准:
1. GB/T 19472.1‑2019《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 第1部分: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材》
2. CJJ/T 243‑2016《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3. GB 50268‑2019《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 CJJ 181‑2012《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
2.2材料技术要求
一、原材料要求
1. 管材采用全新高密度聚乙烯原生料生产,严禁使用回收料、再生料、废料回料。
2. 原材料耐酸碱、耐腐蚀,无重金属及有毒助剂析出,不会对土壤与地下水造成污染。
3. 管材原料各项性能指标满足国标要求,供货单位随货提供原料检测报告。
二、外观质量要求
1. 管材内外壁平整光滑,无气泡、裂纹、划痕、凹陷、孔洞。
2. 管材色泽均匀,无明显色差,管壁无分层、鼓包。
3. 管材承口、插口结构完整,密封槽尺寸规整,胶圈安装平顺。
三、尺寸偏差要求
1. 管材公称外径、壁厚、长度偏差均符合GB/T 19472.1‑2019规范允许范围。
2. 管材接口密封结构尺寸匹配,与配套橡胶密封圈适配良好。
四、物理力学性能指标
1. 环刚度≥SN8,满足埋地市政污水管网覆土荷载要求。
2. 环柔性:管材压扁至外径30%,管壁无开裂、无开裂脱层。
3. 纵向回缩率≤3%。
4. 管材抗沉降、抗土壤腐蚀能力强,设计使用年限不小于50年。
五、出厂资料要求
每批次管材进场必须附带产品合格证、原材料质量证明、型式检验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资料齐全可溯源。
2.3环保与安全要求(非食品级)
1. 管材采用全新高密度聚乙烯原料生产,严禁掺入回收料、再生废料,成品管材无异味,各项环保指标满足市政埋地给排水管材相关标准。
2. 管材原料不得添加重金属、有毒助剂,管材成品浸出指标达标,敷设后不会对周边土壤、地下水造成二次污染。
3. 管材生产环节VOCs排放符合国家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供货方随货提供原材料环保检测报告
4. 管材物理力学性能满足设计压力等级,环刚度、静液压强度、壁厚偏差均符合国家标准,杜绝非标管材进场。
5. 管材出厂前完成水压试验,管口、管身无裂纹、破损、暗伤,杜绝管道后期运行出现渗漏隐患。
6. 管材出厂资料齐全,每批次管材附带产品合格证、原材料检测报告、型式检验报告,质量资料可溯源。
3.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聚乙烯排污管材生产或销售。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以来,供应商须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市政雨污管网PE管材供货业绩,投标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竣工验收资料或业主出具的供货证明扫描件,业绩金额以合同结算金额为准。
3.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1日,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与采购项目联系人联系获得电子版或纸质版谈判文件。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10时00分,地点为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路115号东营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 东营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企业发展部0546-8338604
采购人:东营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路115号
联系人:徐梓原
电话:15315467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