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现对防潮堤、高铁站等项目所需混凝土及水稳用碎石、石屑、机制砂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防潮堤、高铁站等项目混凝土及水稳碎石用砂石料采购项目
1.2项目概况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为防潮堤、高铁站等项目所需混凝土及水稳用碎石、石屑、机制砂的采购。砂石料质量直接关系到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质量,供应商必须确保供应材料的稳定性、一致性及连续性。
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本项目划分为A、B、C三个包段,供应商可兼投,但为保证货源稳定性,本项目不允许兼中(即同一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交一个包段)。
1.3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每包段一家
本项目共确定3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如下:
A包:碎石(10-30)、石屑(0-5),供应量约20,000吨;
B包:碎石(10-20)、碎石(5-10),供应量约16,000吨;
C包:机制砂(0-4.75),供应量约6,000吨。
注:上述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采购人地磅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供应商需负责本项目的材料供应、运输、装卸、检测配合及售后保障等全部工作。具体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交货地点:东营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水泥制品厂指定料仓。
2.3 交货期: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24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急需材料需在4小时内送达。
2.4 质量要求:
(1)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详见采购需求3.1条);
(2)符合采购人实验室抽检标准,每500吨为一检验批,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氯离子含量、含泥量、压碎值等核心指标必须符合合同约定,严禁掺杂使假。
2.5 安全目标:运输车辆证照齐全,严禁超载、超速,进入厂区限速5km/h,服从现场管理,零安全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近三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以采购人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已过限制期的除外)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采购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1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与采购项目联系人联系获得电子版或纸质版谈判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路115号东营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 东营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监督联系电话
企业发展部0546-8338604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营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路115号
联系人: 冉经理
电话: 18766620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