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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渡河路等道路排水管网及设施改造项目(一期)泵站及水利设施提升工程高压双电源改造—高压环网柜、中置柜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 2026-06-23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渡河路等道路排水管网及设施改造项目(一期)泵站及水利设施提升工程高压双电源改造—高压环网柜、中置柜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渡河路等道路排水管网及设施改造项目(一期)泵站及水利设施提升工程高压双电源改造—高压环网柜、中置柜采购。

1.2项目概况及预算资金

本项目为东营市重点防汛市政工程,涉及北二路、郑州路、大渡河路等12座泵站的高压双电源改造。采购内容包括HXGN15-12型高压环网柜、KYN28-12型铠装移开式中置柜(含进线柜、计量柜、出线柜、联络柜、提升柜)及配套外壳、组装辅料。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详见后附采购清单及控制单价表。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3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涵盖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至施工现场并落地卸车、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第三方检测、通过东营供电公司验收及移交运维单位等全过程工作。具体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第章《采购需求》及施工图纸。

2.2交货期:分批次交货。首批次(北二路1#2#雨水泵站)须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具备发货并完成现场落地交货条件;其余批次须根据项目部现场施工进度,按采购人发出的《供货通知书》要求时间(最长不超过45日历天)内送达并完成落地交货。

2.3交货地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施工现场指定位置(地交货,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章合同条款)。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1)设备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GB/T11022GB3906DL/T404等)、本项目施工图纸(DDH-DQ/SL-DQ系列)及设计说明要求,并通过东营供电公司入网/交接验收。

2)环境类别与防腐体系要求:

户外柜外壳及外露金属构件应采用适合C3C4(沿海/工业区)大气腐蚀环境的防腐体系;户外环网柜外壳钢板不宜低于2.0mm(热浸镀锌基板),镀锌层重量≥600g/m²(约≥85μm)或经采购人认可的等效防腐工艺;表面最终涂层干膜总厚度≥120μm,附着力按GB/T9286达到0级或1级。

户外柜门铰链、门锁、外露紧固件等应采用304及以上不锈钢,不得采用普通镀锌件替代。

底座槽钢应热浸镀锌,现场切割/焊接面须补防腐(富锌漆两道+封闭漆),并纳入到货外观验收记录。

防护等级须满足图纸要求:户外柜不低于IP65,室内柜不低于图纸标注(且不低于IP3X/相关规范下限),密封条须为耐候材质(如EPDM),并提供材质/耐久性说明。

3)移交与资料要求:每台设备提供“一台一档”资料(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主要元件合格证/原产地证明、外壳材质与防腐工艺说明、接地端子与基础接地连接要求图),配合完成竣工资料及运维移交。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具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所投高压柜(KYN28-12HXGN15-12)完整的、在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CNAS/CMA认证机构出具)。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信誉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6)关键元器件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所投设备的主要元器件(断路器、微机保护装置、互感器等)选用采购文件第章规定的推荐品牌或同等档次品牌,严禁使用贴牌或非正品元器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三年在电力行业或市政工程领域因产品质量问题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通报的。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624日至2026626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与采购项目联系人联系获得电子版或纸质版谈判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6291000分,地点为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路115号东营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东营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监督联系电话

经营科0546-8338604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营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路115

联系人:宋经理

电话:1876662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