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水泥制品厂水泥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水泥制品厂水泥
1.2项目概况及预算资金
货物名称 | 规格标准 | 采购数量 (T) | 最高限单价(元) (不含税) | 预算资金(元) (不含税) |
水泥 | PC42.5 | 2000 | 200 | 400000 |
1.3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1采购范围:复合硅酸盐水泥
2.2交货期: 采购人指定日期
2.3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1)执行标准:产品必须符合 GB 175-2023《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要求的相关规定。
(2)产品质量技术参数:(见下表)
材料基本参数表
项目 | 技术要求 |
规格型号 | PC42.5 |
凝结时间 | 初凝>3h;终凝6-10h |
安定性 | 沸煮法合格 |
强度 | 强度3d抗压≥17.0,28d≥42.5;3d抗折≥4.0,28d≥6.5 |
三氧化硫 | ≤3.5% |
氧化镁 | ≤5.0% |
氯离子 | ≤0.06% |
烧失量 | ≤5.0% |
2.5质量证明与验收
(1)必须随货提供每批次的质量证明书原件,包含上述所有技术参数的实测值。
(2)我方有权根据 GB 175-2023等标准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检测不合格将无条件退货并视为违约。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近三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以采购人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已过限制期的除外)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与采购项目联系人联系获得电子版或纸质版谈判文件。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路115号东营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 东营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营科0546-8338604
采购人:东营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路115号
联系人: 冉经理
电话: 18766620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