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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渡河路等道路排水管网及设施改造项目(一期)泵站高压双电源改造工程电力电缆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 2026-08-03

东营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现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渡河路等道路排水管网及设施改造项目(一期)泵站高压双电源改造工程所需电力电缆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渡河路等道路排水管网及设施改造项目(一期)泵站高压双电源改造工程电力电缆采购项目

1.2项目概况及采购预算

本项目为城市防汛重点保障工程,旨在消除区域泵站单电源运行安全隐患。现需采购一批10kV高压电力电缆及架空绝缘电缆,共计7个规格,总长度约8168米。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691588.13元(含税,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该限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详细清单及控制单价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1.3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电力电缆的生产制造、出厂检验、包装、运输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配合验收、提供技术资料及售后服务等。具体清单如下: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定数量

1

高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YJLV22-8.7/15kV 3×240

m

1040

2

YJLV22-8.7/15kV 3×150

m

3813

3

YJLV22-8.7/15kV 3×185

m

200

4

YJLV22-8.7/15kV 3×50

m

2455

5

YJLV-8.7/15kV 3×70

m

20

6

YJLV-8.7/15kV 3×50

m

40

7

10kV架空绝缘电缆

JKLYJ-10/15kV 1×240

m

600

8

数量总计

m

8168

注:上表数量为暂定量,实际结算数量以采购人确认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成交供应商不得以实际供货数量发生变化而提出调整合同核心条款的主张。

2.2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1)符合国家现行标准(GB/T 12706.1-2020GB/T 12527等)及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相关入网标准,执行GB/T 12706.1-2020GB/T 19666-2019及相关国家标准。

2)特别质量红线:严禁使用再生铝(回收铝)生产导体,导体直流电阻率(20℃)须严于国家标准(详见采购需求3.3款)

3)必须通过采购人组织的第三方盲样检测(导体直流电阻、绝缘热延伸等关键指标)。

2.3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历天内全部送达采购人指定施工现场。

2.4 交货地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各泵站施工现场(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落地交货。

2.5 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2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主体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线电缆制造或销售。

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若供应商为制造商:

·具备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线电缆类,且证书明细覆盖本次采购的所有规格型号);

·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具备省级及以上认可的独立实验室(CNASCMA认证),具备自行开展导体直流电阻、局部放电等关键试验的能力。

4)若供应商为代理商:

·须提供拟投电缆制造商针对相应型号电缆的唯一授权函;

·其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制造商的全部资格要求(提供制造商的生产许可证、三体系认证证书、CNAS/CMA认可证书等证明材料);

·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电缆,仅能自身或委托一家代理商参与谈判,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2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31月至今)至少具有3份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的类似高压铝芯电缆(YJLV22-8.7/15kV)供货业绩(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3.3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企业(成立未满一年)可提供公司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日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2)近三年无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家电网或住建部门通报的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3.5 原材料溯源要求:

供应商须承诺具备稳定的A00级原生铝杆供货渠道,并在成交后能够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及近3个月内对应的采购增值税发票(作为合同签订的前置条件)。

3.6 其他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本项目不得转包、不得贴牌生产。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84日至202686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与采购项目联系人联系获得电子版或纸质版谈判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87900分,地点为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路115号东营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东营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监督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部:0546-8338604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营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路115

联系人:宋经理

电话:18766620526